各部门:
经研究决定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,2015年清明节放假三天,现将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4月4日至6日,共3天,4月7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二、请各部门做好节前本部门的工作安排,检查相关设施设备,关好电源和门窗,打扫本部门卫生。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。
三、放假期间公司不安排人员值班,员工手机保持畅通。
四、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。
综合管理部
2015年4月2日